政策扶持

租金减免--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求,为入驻机构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免除5年租金,办公用房需求超过评议面积的,租金由企业自行负担。

地方贡献奖--对在园区新注册设立或由外地迁入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其前5年上缴税收地方财政贡献部分(指地方留存部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95%奖励给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出台奖励办法奖励给入驻企业。

发展激励政策--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资质水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协会的权威榜单,每提升一层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加大资金扶持--对经认定的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符合本办法的同时又符合我区其他政策中对应扶持条款,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则申请资金扶持。